中新经纬6月9日电 上交所网站6日披露关于对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科控股”)予以书面警示的决定。
上交所指出,中科控股(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7年9月发行了公司债券17中科02,上述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经查明,发行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况。2021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未能按时偿还多笔到期债务,其中58笔已达到临时报告的信息披露标准,累计金额合计26.89亿元,但发行人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二是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2022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存在10起达到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标准的重大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20.06亿元,但发行人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
发行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6条、第3.3.1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6条、第3.2.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6条、第3.2.4条等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8条、第6.2条、第6.3条,《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8条、第6.2条、第6.3条,《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8条、第6.2条、第6.3条等相关规定,债券业务中心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重庆市中科控股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来源:上交所
企业官网介绍,中科控股成立于2006年,历经十五年的发展,已成为一家以建筑施工为主业,兼具地产开发,拥有“建筑施工特级+设计双甲级+开发一级”资质及公开市场AA信用评级的综合性民营建筑集团。
2020年,中科控股总资产规模超200亿,管理员工3000余人,年纳税额超11亿元,位列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254位,重庆企业100强第20位,重庆民营企业100强第7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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