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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领到没?全国总工会喊话:不得以饮料充抵

2019-06-18 19:47:4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8日电 连日来,多地高温肆虐,高温津贴发放也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据全国总工会官方微博“工会在线”18日消息,全国总工会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做好2019年职工防暑降温工作,尽量减少高温天气给职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尤其强调用人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

  资料图:外卖小哥在高温晴晒环境下工作。中新社记者贾天勇 摄

  高温津贴发放必须按规定

  通知指出,各级工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要求,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加强对高温、高湿、露天作业等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合理安排或调整作业时间,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职工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高温津贴。

  此外,通知指出,如发现用人单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工会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应下达限期整改建议书;用人单位拒不接受监督整改意见的,应依法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6月多地将陆续发放

  高温津贴领取的条件是什么呢?

  根据2012年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领取高温补贴的条件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已有28省份对高温津贴标准做出具体要求。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各地高温津贴相关规定发现,除辽宁、湖南两省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每年7月至9月外,余下26省份中,有14省份明确规定每年6月起发放,有3省份发放津贴的时间早于6月,还有9省份并没有明确发放津贴的具体时间。

  也就是说,进入6月份,随着各地气温升高,多地将陆续开始发放高温津贴。

  不仅如此,福建、上海两省份今年上调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福建方面,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调整后,5月份应当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6-9月份应当按月或按实际高温天数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按月计发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计发的,每人每天12元。

  上海方面,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安徽则在2018年8月份将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调整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这是该省2011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以来,首次调整高温津贴标准。(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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