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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945件,涉及赔偿金超29亿

2020-06-30 14:13:5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30日电 30日上午,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在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共办理赔偿案件945件,涉及赔偿金额超过29亿元,地方相关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方法持续完善。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

  会上有记者提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请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将开展哪些工作,能否介绍典型的案例。

  别涛答复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一项新的制度,也是一个新的探索实践。是由中央提出,中央部署,各部门协同参与共同推进的一项生态环保改革措施。2015年中央开始布置,试点两年之后2018年在全国全面试行,从2015年算起已有5个年头。

  别涛指出,​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进展:​一是国家层面统筹推进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二是立法取得新进展,上月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专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明确国家规定的机关和法律规定组织的生态环境损害的索赔权,包括检察院,包括合法的NGO组织,包括法律授权的行政部门,可以对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提出索赔;​三是各地案例实践不断丰富,据统计,全国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945件,涉及到的赔付金额超过29亿,有效推动修复了大量的受到损害的土壤、林地、草地、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固体废物的清理,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四是地方的相关工作机制基本形成;​五是生态环境赔偿所需要的技术规范在持续完善。

  别涛还报告了存在的若干问题,​一是各个地方改革进展很不平衡,有13个省份的办案总数超过20件,案件数占比80%,还有一半以上省份案件数占比不到20%,其中还有极少数的省份是在个位数上徘徊;二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体系不够完善,我们有8个规范,但是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关于生态系统、生态要素的评估方面,由于涉及到技术性、专业性,这方面还没完全到位;​三是多数地方专业人员力量不足。

  别涛指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调度和督导力度,特别是对进展缓慢的地方要推动地方、落实中央的改革要求。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快配套制度的建设。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损害建立评估的技术方法体系的建设,填补空白。四是开展能力建设和行业管理。​五是大力推动各地的重点案件的办理和交流。(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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