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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2020-07-01 17:21:51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日电 央行上海总部网站1日公告称,鼓励有条件的中小银行比照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近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证监局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银发〔2020〕116号)(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发挥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同效应。设立首期120亿纾困专项贷款。纾困专项贷款包括地方法人银行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优惠利率贷款,以及在沪主要商业银行对稳企业保就业重点企业名单内企业发放的贷款。对专项贷款中需担保增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保尽保,给予全覆盖支持。贷款本金的风险责任,原则上银行承担比例不低于15%,市融资担保基金承担比例不高于85%,专项贷款担保代偿率可以达到5%。

  加大小微信贷奖补力度。将奖补范围从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贷款扩大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增设信用贷款考核指标,引导银行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将外贸、科创和文化旅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相关企业贷款不良率补偿下限由1.5%下调至1.2%

  《指导意见》要求加大中小微信贷支持力度,实现“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力争上海普惠小微贷款2020年新增额超千亿。要求金融机构对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提升政策覆盖面。

  还要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鼓励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参照同期LPR至少减25个基点,其他在沪银行可参照执行。

  《指导意见》还提出,优化监管考核机制。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40%。各金融机构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10%。鼓励有条件的中小银行比照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同时,优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考核评价制度。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纳入地方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业绩考核。

  《指导意见》强调加大外贸等重点领域支持。继续深化“信保+担保+银行”融资模式,将保单融资覆盖范围从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扩大到3000万美元(含)以下。持续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大力简化业务审核流程,鼓励重点外贸企业用好用足跨境资金池新政。(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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