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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金公司:取消证券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提取比例限制

2020-07-03 20:20:1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日电 3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证金公司”)发布关于修改《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九条和《转融通业务合同》第六十九条的通知,取消证券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提取比例限制。本次修改即日起实施。

  来源:证金公司官网

  证金公司表示,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服务水平,对《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下称“《保证金细则》”)第十九条和《转融通业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六十九条进行修改,取消证券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提取比例限制。

  根据通知,《保证金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内容修改为“证券公司的保证金比例超过其保证金比例档次时,可以向本公司申请提取超出部分的保证金。申请提取担保资金的,还需满足本公司关于现金占应缴保证金比例的规定。”

  《合同》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内容相应修改为“乙方保证金比例超过其保证金比例档次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提取超出部分的保证金。”

  2012年8月27日,证金公司发布《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业务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转融通业务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转融资业务是指证金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资业务的经营活动。转融券业务是指证金公司将自有或者融入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供其办理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证金公司通过转融通业务平台向证券公司集中提供资金和证券转融通服务。

  此外,《保证金细则》所称保证金是指参与转融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向证金公司交存的、担保证金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担保物。保证金包括资金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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