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芮萌:中国实现“碳中和”的三条路径

2021-07-07 10:39:2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7日电 题:《芮萌:中国实现“碳中和”的三条路径》

  作者 芮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金融与会计学教授、中国财富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全球疫情大暴发让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截至目前,全球已有超120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碳中和”的愿景。2020年,中国也向全世界宣布中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中国要实现“碳中和”,可谓“时间紧、任务重”。欧盟和美国,从“碳达峰”到“碳中和”共花了60-70年,而我们中国只有30年,留给我们缓冲的时间不多了。

  那中国未来如何实现“碳中和”?我认为有三条路径。

  第一条路径,通过提高碳价,使外部成本内部化。

  碳排放经济活动让个人或企业受益,由此带来气候变化和空气污染等损害却由全体社会承担。因此通过碳价提高,把碳排放的外部成本与排放者私人成本关连。在碳价约束下,企业开始将排放配额作为生产要素之一,这样有助于隐性成本显性化,外部成本的内部化。

  碳价可促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碳价格衡量的是碳排放的社会成本,它的作用机制是通过付费,把碳排放的社会成本转为使用者成本,从而促进经济主体来节能减排,使石化能源向可再生清洁能源转换。大量研究发现,碳价信号越显著,对低碳技术创新的引导作用就越强,就越能激发企业开发和使用低碳技术的愿望。

  第二条路径,加快创新,从根本上来改变生产方式。

  所谓“碳中和”,就是要降低GDP碳排放强度,所以我们可以通过降低单位能耗的碳排放强度和降低单位GDP的能耗强度来实现。而要实现两者,只有通过技术创新。

  选用什么样的技术?首先要分析中国二氧化碳主要排放源来自于哪个行业。数据显示,中国51%二氧化碳排放源来自电力和热能部门,所以要碳创新,要通过技术创新,首先攻克的难题就是电力和热力部门。

  目前,中国“碳中和”技术的路线,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加法和减法,减法是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供给侧减排和需求侧减排),加法则是指增加二氧化碳的碳吸收。

  中国在“碳中和”的行动路线,我们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2020年-2030年是“碳中和”达峰,主要任务是降低能源消费强度,降低碳排放强度,控制煤炭消费,大规模发展清洁能源,继续推动电动汽车对传统汽车的替代,倡导节能和引导消费者行为。

  第二个阶段,在2030年-2045年,整个表现为快速降低碳排放,主要减排途径转为可再生能源为主,大面积完成电动汽车对传统燃油汽车的替代,同时完成第一产业减排改造,以碳捕捉利用封存等技术为辅的过程。

  第三阶段,在2045年-2060年,整个经济发展深度脱碳,参与碳汇,实现了“碳中和”的目标。

  第三条路径,完善社会治理的体系,鼓励全民减排。

  此路径涉及到居民、企业与政府,比如居民可通过绿色餐饮杜绝浪费,绿色家居、垃圾回收、支持环保,为实现“碳中和”添砖加瓦。企业可通过产品创新降低能耗、环保减排、回收利用、共享经济、ESG发展。政府可推出各种各样政策,进行适当补贴和积极引导,我们每一个人都可参与到“碳中和”当中。

  此外,要杜绝浪费,今天各种宴请浪费量比例是非常高的;还有加快环保回收力度,比如铝管的回收。同时大力发展绿色城市,比如做好空间规划,还有城市交通规划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市维护管理等等,都可以帮助“碳中和”。

  如果我们在2060年实现了“碳中和”,对中国会带来怎么样的经济社会效益?

  首先,针对经济发展,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Global Energy Interconnection Development and Cooperation Organisation, GEIDCO)研究显示,中国在2060年能源系统累计投资将达到122万亿元,带动整体投资规模超过410万亿元,对中国GDP贡献率超过2%。

  其次,能源保障,到2060年,预计中国清洁能源的供应量将满足90%的一次性能源需求,单位GDP能耗相比2018年降低80%以上,能源自给率将提升接近100%,全社会用电成本下降20%。同时也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到了2060年,预计可累计增加1亿就业岗位,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另外,“碳中和”的实现,也会促进东西部协调发展。同时,也可以减少气候损失,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了居民健康,这是实现“碳中和”所给我们带来的巨大环境、健康效益。(根据芮萌在首届中欧绿色金融论坛暨中欧校友FMBA俱乐部成立大会上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阅。)(中新经纬APP)

  芮萌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文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编辑:王永乐)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