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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居民厨余垃圾拟全面计量收费

2021-07-16 14:33:12 北京晚报

  非居民厨余垃圾拟全面计量收费

  非居民厨余垃圾行业管理精细化,全面实行计量管理,收费标准拟调整到300元/吨,居民生活垃圾不受此次收费调价影响。从今天起一直到8月14日,《关于加强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公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垃圾桶安装单位身份识别卡

  此次调整主要针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包括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集体食堂、农贸市场等单位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厨余垃圾。不涉及居民生活垃圾。根据调查,非居民厨余垃圾含水含杂率约70%,给垃圾运输、后期环保处理增加了难度。为此,非居民厨余垃圾全面实行计量收费管理。各区非居民厨余垃圾实行分区域统筹运输和处理,各区运输单位名录及其服务区域由区城市管理委向社会公布,运输单位应将服务区域的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至指定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本市统一建设市、区、街、企业四级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对非居民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实现全流程量化管理。运输车辆加装计量称重和卫星定位等设备,垃圾桶安装非居民单位身份识别卡,处理设施配备运输车辆自动识别、称重设备,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数据均接入管理信息系统。

  垃圾处理费调整逐步到位

  根据成本调查,2019年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运输处理平均成本为563元/吨,考虑税费及合理收益后,价格约594元/吨。统筹考虑餐饮服务单位承受能力,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本次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到300元/吨,覆盖约50%的成本。

  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可按照重量计量收费,也可按照收集容器容积计量收费,吨桶折算参考标准为0.9吨/立方米。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是缴费主体,垃圾运输单位是收费主体,双方按照厨余垃圾产生量和政府定价(300元/吨,120L桶33元/桶)收缴处理费。

  集体食堂试点定额管理和差别化收费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将先行试点实施定额管理和差别化收费,餐饮服务企业等其他非居民单位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实施。实际垃圾产生量低于定额标准的执行较低价格,高于定额标准的部分实行加价。

  在30天的征求意见期内,社会公众可通过在首都之窗“政民互动”板块留言、向电子邮箱zhjhc@csglw.beijing.gov.cn发送邮件、信函邮寄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 张楠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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