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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控制权,豫园股份拟以7.15亿增持金徽酒8%股份

2020-09-07 18:39:1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7日电 7日晚间,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拟要约收购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徽酒”)已发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的股份,共4058.08万股,要约价格为17.62元/股,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15亿元。

  豫园股份称,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向金徽酒发出《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报告书摘要”),提供公司要约收购金徽酒的简要情况。本次要约收购前,豫园股份根据与甘肃亚特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已受让并持有金徽酒152177900股股份,占金徽酒总股本比例29.99998%。

  豫园股份表示,基于对金徽酒的深入调查研究,及对豫园股份自身未来战略布局的进一步考量,豫园股份拟通过收购人(海南豫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增持金徽酒股份,以进一步巩固对金徽酒的控制权,优化金徽酒持股结构,合计拥有金徽酒表决权的股份将超过30%。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豫园股份需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系豫园股份之全资孙公司,拟向除豫园股份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金徽酒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金徽酒之上市地位为目的。

  根据公告,若金徽酒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但最终要约价格不低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价。

  豫园股份提到,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收购人已于2020年9月4日将200000000.00元(相当于收购资金最高金额的27.97%)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有资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金徽酒的情形;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出具日,不存在利用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豫园股份已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及董事会决议,履行向全资孙公司海南豫珠提供资金支持所必需的管理层内部流程。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及本公司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根据公告,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中新经纬APP)

(编辑: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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