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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之子成股票激励对象 金运激光收函:其有何贡献?

2020-09-08 15:44:3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8日电 8日,深交所向金运激光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此次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能否发挥激励作用,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将实际控制人之子梁浩东作为激励的对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等。

  9月6日盘后,金运激光披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显示,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0年和2021年,其中2020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不低于17500万元,或剔除本次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202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不低于48000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

  根据草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9.92%。其中,首次授予1200万股,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授予300万股,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同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31.74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30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符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深交所指出,金运激光2019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1930.12万元、1513.22万元,本次激励计划中2020年业绩考核指标低于2019年业绩水平,而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相比历史业绩大幅增长。此外,本次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梁伟之子梁浩东。

  在上述草案中,可以看到,梁浩东的职务为“核心业务人员”,获授权益数量为35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2.33%。

  来源:金运激光公告

  对此,深交所要求金运激光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第一,结合外部宏观环境、疫情影响、行业发展和竞争格局、2020年各类板块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以及影响公司业绩的其他因素,详细说明2020年和2021年业绩考核指标设置的依据及合理性,本次激励计划能否发挥激励作用,是否存在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第二,公告显示,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补充说明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2021年确定,公司仍以2020年度作为业绩考核年度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或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三,结合梁浩东在公司任职的具体情况、所作的主要贡献以及对公司业绩和未来发展的影响等,说明将其作为激励的对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四,梁浩东与公司董事长梁萍、董事肖璇存在亲属关系。梁萍和肖璇在董事会审议《关于将梁浩东先生作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在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其他议案时未回避表决。同时,公司拟将梁浩东作为激励对象的事项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补充说明梁萍、肖璇未对股权激励相关的其他议案回避表决的原因,是否违反《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有关股权激励方案制定的相关要求。

  (2)补充说明股东大会对《关于将梁浩东先生作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的审议结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其他议案的审议结果存在冲突时的处理方式及合规性。

  深交所要求金运激光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在9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涉及应披露事项的请先行披露。

  公开资料显示,金运激光主要产品为金属材料数字激光加工设备、柔性非金属材料数字激光加工设备以及为新零售行业提供数字技术商业化应用智能零售终端。2019年,金运激光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激光设备制造,该部分收入占营收总比重高达76.12%。

  6月4日晚间,金运激光披露《关于筹划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拟投资收购玩偶一号,使其成为控股子公司。玩偶一号是一家采用无人零售方式来经营IP衍生品的专业线下渠道公司,目前主要在全国范围针对商业体和院线去铺设智能无人零售终端用于经营IP盲盒产品。

  次日早间,深交所向拟布局盲盒业务的金运激光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计划布局盲盒业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并充分提示交易相关的风险;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是否存在内幕知情人内幕交易的情况等。

  在9月2日晚间金运激光披露的玩偶一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可以看到,玩偶一号的法定代表人正是梁浩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来源:金运激光公告

  玩偶一号前身为武汉金运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5月11日经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当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竺一鸣。2017年9月8日,更名为目前的“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玩偶一号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梁伟;2019年5月6日,梁伟将其持有的60%股权转让给梁浩东,玩偶一号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梁浩东。(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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