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17年券商老将突然被查,曾被评人气分析师!这家券商要跟着遭殃?

2021-09-17 16:21:0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7日电 (林坚 魏薇)由于首席市场分析师被调查,上海证券引来诸多媒体的关注。

  近日,媒体报道称,上海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首席市场分析师蔡钧毅被警方带走,且已被公司免职。

  随后,上海证券对外回复称:蔡钧毅的行为是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被免职但登记“正常”

  图为中证协公示的蔡钧毅信息情况,其是上海证券的17年老将

  据多家媒体报道称,蔡钧毅在8月已被上海证券免职。不过中新经纬“V观财报”(微信号ID:VG-View)注意到,目前,蔡钧毅在证券业协会的登记状态“正常”,执业单位是上海证券,最新一次登记变更时间为2014年7月19日,执业岗位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

  蔡钧毅在上海证券任职首次登记时间为2004年4月,执业岗位证券投资咨询(其他),之后其整体履职轨迹均与上海证券挂钩,也就说,蔡钧毅在上海证券待了17个年头之久。

  在上海证券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对于蔡钧毅的描述:上海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首席市场分析师、注册会计师、复旦大学EMBA,为多家媒体财经栏目的特邀嘉宾。蔡钧毅曾荣获上海“第七届十佳理财之星”十佳理财团队称号、荣获“第一财经”2011年度、2013年度、2017年。

  “V观财报”注意到,由于从业时间长,且经常参与公共活动,蔡钧毅受到投资者追捧。在诸多个股股吧或者包括抖音、快手等大型短视频平台上找到蔡钧毅的内容,都可以找到“推崇”的帖子或者视频。这反映出蔡钧毅的热度。

  但据“V观财报”从券商处了解到,现在券商对于分析师参加对外的活动有着明确的合规要求,且非常严格。譬如在视频方面,分析师参加之前都要审核直播平台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审核通过之后还要看PPT脚本等是否合规。

  目前,上海证券官方订阅号中关于蔡钧毅对市场的观点均已被删除。此外,短视频平台涉及蔡钧毅的视频也都开启了“清扫模式”。

  “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针对蔡钧毅一事,上海证券对外公开表示,公司一贯重视对全体员工行为规范的管理,公司也会因此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遵纪守法、合规执业的教育,提升员工合规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许峰在接受“V观财报”采访时指出,券商主要是管理失职,具体的违法责任还是由“黑嘴”等责任人承担。

  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杜云峰在接受“V观财报”采访时表示:“依据《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如果蔡钧毅的行为均向上海证劵研究所备案了,上海证券研究所均知情且默认同意,则上海证券研究所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依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不论是蔡钧毅还是上海证券,如果因为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陈元则指出,在该分析师与券商存在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认定该分析师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主要有几点需要考虑,一是该行为是否具有单位的明确授权,是否是具有雇用关系的工作人员所为;二是该行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单位对该行为的工作范围、工作目的是否有明确的指示或授权;三是该行为是否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四是该行为是否是该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之内,行为的内容是否是工作需要。

  有券业观点称,此事或将一定程度上损害上海证券的声誉和形象,尤其可能会对上海证券2022年的券商分类评级产生影响。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度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上海证券按规定与其当时的母公司国泰君安证券合并评价,评价结果为AA。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19年7月,国泰君安证券表示拟对上海证券实施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将取代国泰君安证券成为上海证券的控股股东。目前上海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已为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也就是说,在下一年度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上,上海证券会单独进行评价,届时,此次事件带来的影响将会呈现。

  值得一提的是,多部门近期展开联合行动,重点打击“股市黑嘴”等违法违规行为,多个违规自媒体账号被封,诸多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杜云峰与许峰均对该现象表态称,最近相关案例的增多,表明国家对金融证劵领域不规范乃至违法的各种乱象重拳整治的力度和决心很大。

  那么,券商如何避免之后再发生此类情况?许峰告诉“V观财报”,券商应该加强对内部分析师、经纪等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加强证券法学习,结合典型案例告知可能的后果,对于发现违规行为的人应该第一时间果断采取隔离措施,依法辞退并向证监会、公安机关举报反馈。(中新经纬APP)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编辑:熊家丽)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