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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和林:在渐进中实现互联网安全与联通的平衡

2021-09-23 10:24:5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9月23日电 题:《盘和林:在渐进中实现互联网安全与联通的平衡》

  作者 盘和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近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推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肖亚庆表示,互联网安全是底线,互联网发展一定要能够使老百姓的生活更加方便。

  据工信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介绍,工信部正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安排,指导互联网企业自查整改。要求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务实推进分步骤,分阶段得到解决。

  互联网“拆墙”势在必行

  融合是数字经济最重要的特征。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和互联网的基底,人工智能等一系列科技都来源于对数据和案例的学习,数据的规模和多样性决定了人工智能的水平,但数据被人为划分成割裂的片块,缺少联动,这将导致数据孤岛的产生。而在基底之上,是数字科技间的融合以及跨行业应用的融合。

  在数字经济领域,同样存在着“资源诅咒”。

  拥有大量数据资源的企业,存在如大数据杀熟和依靠垄断地位抬高市场门槛,阻碍市场创新推进等现象。而且,随着资源的膨胀,产业结构会愈加臃肿,公司效率也会显著下降。当企业间的壁垒被拆除,托拉斯等垄断结构会变得更加不稳定,消费者选择权得到了释放,行业间的流动性提升,这会让企业失去资源主导权并且提升危机感,对于企业健康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拆墙”还有助于破除垄断。在数字经济领域,数据资源的占有率决定了企业在市场上的话语权,配合企业自己设定的倾向性算法,企业拥有了一定的垄断地位,并且借助垄断地位开展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拆墙”行动有助于打破市场的垄断格局,让企业从追求数据垄断逐步转向追求科技创新的速度,这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行业的获客内卷,也促进了产业本身的创新。

  但这种“拆墙”绝不是政策的一刀切。有一些领域需要在技术和制度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才能进行“拆墙”,比如智能汽车的驾驶数据和道路信息;有一些行业间的数据不能互联互通,比如国家开发的一系列社会服务APP和商业服务APP间等。除了领域的差别以外,对于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企业也应当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民营企业应当更多地采取积极引导和政策扶持,尽量用市场手段来解决,而对于国企则可以采取明确方向,适度推进的方式,探索国企与民企、国企与政府的深入互联互通合作。

  当前发展阶段需要安全制度体系的形成

  笔者曾经研究过美国反垄断政策曲线和行业科技创新曲线,从中发现,创新与反垄断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当行业科技创新进入深水区,在经过完全竞争阶段一些企业占据资源优势之后,反垄断、行业安全等一系列的规制就变得非常重要。

  现在,中国的数字经济已经进入了需要打破壁垒,实现资源融合的重要阶段。“跑马圈地”的争夺流量时代已经过去,增量逻辑变得越来越艰难,如何更好地挖掘存量成为企业更加关注的问题,为了维护自身的市场地位,企业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隐瞒数据获取,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挖掘数据,擅自分享、买卖数据等,这些都对数字经济的安全带来了威胁,也将消费者和国家的利益置于风险之地。

  正因为数字要素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以及信息泄露的隐蔽性和不易察觉性,让数字经济风险控制的难度更高。科技的进步让信息收集更加无感,更难被监管,而用户规模的几何级数增加也让风险的影响以及后果变得更加严峻。这些都进一步体现出安全的必要性。

  循序渐进中逐步实现安全和联通的平衡

  “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数字经济的互联互通是以安全为底线的联通。

  首先,数字要素的流动和聚集相比较传统要素而言速度更快,门槛更低,这会加剧区域的发展不平衡,也给数字经济反垄断工作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还带来了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问题。所以,对于具有一定公共物品属性的数据要素,相关部门应当提供更多地干预,比如在数据反垄断,促进资源共享,落实算法权利等方面,而对于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则应当给予更大的自由空间,积极引导企业从获客内卷转变为科技创新,从而在行业内部更好地形成激励相容机制,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其次,在安全和联通间也要实现平衡。安全绝不是联通的阻碍,而联通也更不意味着放弃安全。企业间数据的互联互通需要在用户知情且许可的范围内,任何数据的流转和处理都应当得到数据所有者的授权,对于恶意挖掘、隐瞒等侵害个人权益以及泄露、违规收集国家机密数据的行为应当给予严惩。

  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要对市场主体给予充分的尊重,完善市场体制,强化产权制度,要将企业主体的权益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在具体措施的实施中,要多开听证会、吹风会、讨论会,积极听取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声音,将市场主体也引入决策架构中来,从而形成包容度更高,更可执行的政策框架和制度体系。

  最后,推进的互联互通要既有面子又有里子。实际上,通过行政手段强迫企业打开数据大门是容易实现的,但是如果企业利用算法方式改变流量的计算方式和倾向性的推送,那么这种所谓的互联互通就是一个伪命题。所以我们一可以积极推动第三方流量平台业态的出现,来破除企业间的实质壁垒;二可以算法权利进行适当的监管,约束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

  综上,笔者以为,在互联网经济从“跑马圈地”的增量时代逐步转变到存量厮杀时代,资源优势和壁垒变得越来越明显,这将阻碍数字要素的规模效应发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互联网“拆墙”势在必行,要打破数据资源和算法的垄断,提高市场竞争水平,但绝不意味着要依靠政策的一刀切来实现,这种互联互通要以安全为底线,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的进行,在公平与效率、联通与安全之间实现有机平衡。(中新经纬APP)

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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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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