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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国内NFT二级市场,红线在哪里?

2021-09-24 15:08:1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9月24日电 题:《肖飒:国内NFT二级市场,红线在哪里?》

  作者 肖飒(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21年以来,NFT(非同质化代币)越来越受到广大投资者的关注,其相关交易持续火热。我认为NFT在中国法项下其实是一种权利的凭证,它不一定属于某种权利,可能是一种物权、债权或者一种其他权利的凭证。就当下的实践看,艺术品首当其冲。NFT利用区块链将数字艺术品和其他收藏品转变为独特、可验证且易于交易的资产。

  国内NFT商家,都在期待什么时候可以开放二级市场交易。答案是暂无解,只能徐徐图之。中国法律和政策是动态的,随着事件的发展和演进,也许未来会出现一些规章制度给出解决路径。我认为,就当下而言,NFT二级市场交易的红线还是有一定之规。

  一、躲不开的“38号文”和“37号文”

  说起艺术品线上交易,绕不开“文交所”这个老梗。2011年1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以下简称为38号文)和2012年7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以下简称为37号文),几乎将不法文化类交易所一扫而空。

  37号文指出: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其中,权益类交易包括产权、股权、债权、林权、矿权、知识产权、文化艺术品权益及金融资产权益等交易。

  鉴于文化艺术品在寻找价格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炒作”等问题,一些地区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其中,文化艺术品类交易所专门从事艺术品交易撮合,这本来是好事,但某些“文交所”却违法违规,推出期货创新等项目引发金融风险。

  综合37号文和38号文提到的内容,清理整顿的主要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

  2.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3.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少于5个交易日;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权益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

  5.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6.未经国务院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其他任何交易场所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交易。

  二、最怕现货做着做着,变成了期货

  稀缺,是金融的眼睛。超级IP总是稀缺的,由此来看,NFT大概率会受到市场热捧。类似于期货,如果NFT的形势大好,炙手可热的艺术家可能还没开始作画就被卖出了作品。

  但根据《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111号),以及相关附件中对37号文和38号文涉及到的“标准化合约”“集中交易”等术语的解释,各类商品现货市场不允许进行非法期货交易。

  因此,NFT交易,最怕现货做着做着就变成了期货,只要目的不是为了实物交收或不必交割实物,就有资本化运作之嫌,可能会被认定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从而引发《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刑事风险。

  三、对比炒鞋,NFT风险系数更高

  2019年10月,央行上海分行曾发布过《警惕“炒鞋”热潮,防范金融风险》的金融简报,彼时就引起了大众热议。其中提到,炒鞋交易呈现证券化趋势,日交易量巨大;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为炒鞋平台提供分期付款等加杠杆服务,杠杆资金入场加重了金融风险;操作暗箱化,平台一旦“跑路”,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与炒鞋相比,NFT的虚拟性,更凸显了风险。炒鞋大不了还落下一双鞋,有使用价值。但NFT则不然。从当前交易情况看,在没开二手交易之前,某些NFT画作售价不到30元,但如今一画难求。从我身边接触的情况看,甚至有几位买家已经号称“赚到钱了”,弥漫着一种酒醉般的疯狂。

  虽然关于“炒作NFT”暂时没有专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来规制,更没有法律法规直接约束。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开启互联网“金融之梦”,C端或小B端客户的财产安全问题是需要关注的重中之重。

  根据2016年1月当时的文化部发布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

  在NFT铸造过程中,为降低金融属性,多数发行主体会将NFT的份数进行扩大,而这些被存放在私有云上的复制品就是规章里的“艺术品”,显然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适用《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参照《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以非法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此外,《文化部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1〕55号也根据38号文的精神,明确防范艺术品交易的金融风险。这些都是NFT交易中需要注意的“红线”。虽然目前如何才能合法合规做NFT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尚未有具体答案,但上述这些“负面清单”,能为国内NFT交易提供一些思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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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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