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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辉丰回应广州浪奇存货丢失:子公司正着手报案

2020-09-28 21:01:4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8日电 针对广州浪奇存放在*ST辉丰子公司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下称“辉丰石化”)的存货失踪一事,*ST辉丰的回应来了。

  来源:*ST辉丰公告

  “正着手向公安机关报案”

  28日晚间,*ST辉丰发布公告称,广州浪奇存货失踪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鉴于上述事件存在利用辉丰石化名义造或者变造辉丰公司的相关印章签订仓储合同和签发其他相关文件的行为,为维护辉丰石化及公司的合法权益,辉丰石化正着手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ST辉丰在公告中表示,9月11日,辉丰石化收到广州浪奇《关于配合广州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盘点、抽样储存于贵司库区的货物的函》及《2020年6月盘点表》,广州浪奇称,根据其与辉丰石化签订了4份《仓储合同》要求辉丰石化配合广州浪奇员工现场查看、盘点库存货物。因辉丰石化从未与广州浪奇签订过仓储合同,广州浪奇也从未有货物储存于辉丰石化库区,且经过比对,上述盘点表上的“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的印章”与辉丰石化的印章明显不一致,系伪造。

  故辉丰石化于9月14日回函,告知广州浪奇:1、辉丰石化从未与广州浪奇签订过仓储合同,广州浪奇也从未有货物储存于辉丰石化,因此没有配合盘点的义务。2、辉丰石化未出具过《2020年6月盘点表》,也未加盖过辉丰石化的印章,盘点表上的印章与辉丰石化印章不一致,如存在伪造或者变造辉丰石化印章,辉丰石化将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9月24日,广州浪奇相关人员来辉丰石化了解相关情况,辉丰石化再次强调从未与广州浪奇签订过任何仓储合同,也未在广州浪奇提供的仓储合同及盘点表上加盖过任何印章,广州浪奇没有在辉丰石化储存过任何货物。9月27日,广州浪奇发布《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认为辉丰石化否认保管有广州浪奇的货物,遂整理完备相关证据材料,尽快采取包括诉讼、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内的司法措施。

  广州浪奇5.72亿存货不翼而飞

  深交所发函

  27日晚间,广州浪奇发布《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告,广州浪奇与江苏鸿燊物流有限公司(下称“鸿燊公司”)签订有仓储合同,根据约定,公司将货物储存于鸿燊公司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黄海一路2号的库区(下称“瑞丽仓”)。广州浪奇与辉丰石化签订有4份仓储合同,根据约定,将货物储存于辉丰公司位于江苏省大丰港二期码头的库区(下称“辉丰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位于瑞丽仓、辉丰仓的库存货物价值分别为453050720.94元、119315806.58元,合计5.72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广州浪奇2019年全年6237万元的净利润测算,这批存货相当于其9年的净利润。

  广州浪奇表示,公司相关人员多次前往瑞丽仓、辉丰仓均无法正常开展货物盘点及抽样检测工作。9月16日,收到辉丰石化发来的《回复函》称,其从未与公司签订过仓储合同,也没有货物存储在辉丰公司,因此没有配合盘点的义务;辉丰石化从未向公司出具过《2020年6月辉丰盘点表》,也未加盖过辉丰公司印章,该盘点表上的印章与辉丰公司印章不一致。

  公告中,广州浪奇还称,考虑到辉丰石化的回复情况以及鸿燊公司一直未有任何回应,公司组建成员包括外聘律师在内的独立的存货清查小组。存货清查小组于9月23日、24日前往两公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与两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会谈,二者均否认保管有公司存储的货物。

  28日早间,深交所火速发函,要求广州浪奇补充披露上述存货的主要构成及用途;说明公司与鸿燊公司、辉丰石化关于第三方仓储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署时间、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合同执行情况及历史合作情况等;说明本次存货异常情况的具体发现过程及最新核查进展;说明截至本关注函发出日,公司所有存货存放地点、金额、库龄、第三方仓储业务合作方、近期盘点情况等,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存货异常情形等。

  深交所还要求广州浪奇评估本次存货风险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成果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二级市场上,28日,广州浪奇全天一字跌停,截至收盘报价5.13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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