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股市>>正文

未充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海通证券恐被罚没400万元

2021-09-28 20:41:3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9月28日电 海通证券9月2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涉嫌奥瑞德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一案,重庆证监局已调查完毕,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重庆证监局责令海通证券改正,并共罚没400万元;对时任奥瑞德持续督导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李春、贾文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截图来源:海通证券公告

  重庆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海通证券作为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称“奥瑞德”)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独立财务顾问,在执行奥瑞德2017年度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对奥瑞德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保持充分关注,仅执行了询问及检查“三会”记录、用印记录等程序,未获取当期奥瑞德企业信用报告并保存于奥瑞德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未对当期奥瑞德企业信用报告进行必要的审阅和查看,导致未能发现奥瑞德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未能发现奥瑞德相关信息披露存在遗漏。

  奥瑞德及其子公司涉及民间借贷事项违法违规,海通证券在奥瑞德已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借款纠纷被提起诉讼的情況下,未保持合理职业怀疑对奥瑞德涉及的民间借贷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仅获取了奥瑞德董事会出具的书面声明等内部证据,未获取相关借款合同、起诉状、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等外部客观证据,未执行向法院及案件代理律师等第三方进行核查的工作程序,未通过法院庭审公开网等公开渠道检索有关案件信息,导致未能发现奥瑞德未依法披露其相关重大借款合同及实际控制人占用奥瑞德资金等事项。

  奥瑞德未将上述借款纠纷所涉及的借贷资金记入财务账簿,其2017年度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且对相关借款、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和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均未按法律相关规定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海通证券未充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涉嫌存在未能勤勉尽责情形,在2018年5月2日出具并由奥瑞德在2018年5月4日披露的《2017年度现场检查报告》和《2017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海通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构成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所述情形。时任奥瑞德持续督导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李春和贾文静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海通证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一是责令海通证券改正,没收财务顾问业务收入1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是对李春、贾文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中新经纬注意到,公开资料显示,奥瑞德现在的主营业务为蓝宝石晶体材料、蓝宝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绩方面,奥瑞德近三年营收出现连续下滑。其中,2018年至2020年,奥瑞德实现营收分别为11.2亿元、7.3亿元和5.2亿元,分别同比下滑5.42%、34.82%和28.81%。今年上半年,奥瑞德实现营收3.07亿元,净利润亏损0.93亿元。

  海通证券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之一,前身是上海海通证券公司,于1994年改制并发展成全国性的证券公司。业绩方面,2021年上半年,海通证券实现营收234.71亿元,同比增长31.95%;实现净利润81.7亿元,同比增长49%。

  二级市场方面,奥瑞德(证券简称“ST瑞德”)28日平收,现总市值20亿元。海通证券A股28日收涨1.08%,现总市值1377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