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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落地!四年虚增利润超115亿,这家公司或被强制退市!

2020-09-29 14:38:28 央视财经微信号

  处罚落地!四年虚增利润超115亿元,这家公司或被强制退市!监管布下“天罗地网”→

  9月28日晚间,*ST康得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公司可能存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强制退市。

  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可能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初步审核和最终审核。

  或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相比2019年的“第一版”,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听取当事人申辩后,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在涉嫌违法的事实认定上,虚增利润总额从119.21亿元调整至115.3亿元。这也意味着调查从更高证据标准出发,以审慎的态度,构建更加严密的证据链条。

  证监会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做出了“微调”,但对康得新及主要违法人员的处罚并未减轻。

  证监会决定,对康得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康得新董事长、实控人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30万元,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罚款60万元,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对其他相关当事人分别处以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公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可能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初步审核和最终审核,深交所将根据最终审核意见作出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

  债券违约牵出百亿造假案

  在严打财务造假背景下,康得新处罚落地仅仅是一个开端。

  从时间线上看,2019年1月,证监会宣布对康得新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康得新百亿造假案开始浮出水面。

  2019年7月,证监会披露,经查,康得新涉嫌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通过上述方式,康得新共虚增利润总额达119亿元。此外,康得新还涉嫌未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和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以及未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违法行为。上述行为导致康得新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在形容康得新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时,证监会方面如此表示。

  同月,证监会向涉案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对康得新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今年6月10日,*ST康得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公司董事纪福星、公司监事周桂芬于2020年6月9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钟玉、纪福星、周桂芬立案调查。这也是继2019年7月证监会在对康得新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后的再次“关注”。

  布下“天罗地网” 全方位立体追责

  业内人士指出,对康得新的行政处罚在回应了市场加大违法违规成本呼声的同时,表明了“零容忍”的执法态度,也展现了证监会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的决心。

  值得关注的是,在立体追责体系建立的基础上,继行政处罚后,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等各个层面环环紧扣、不留死角,务必将让康得新财务造假付出沉重代价。

  从行政处罚情况分析,由于康得新涉案违法行为发生时,证券法尚未修订,财务造假的行政责任偏低,60万元罚款已是法律规定的上限,但除顶格处罚外,证监会已对实控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公司存在触及有关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的可能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民事赔偿也将实现有机衔接。通过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等方式激发市场化约束力量,将让以康得新为代表的造假者付出沉重代价。证监会行政处罚作出后,康得新将面临高额民事赔偿,代表人诉讼制度或将令康得新倾家荡产。目前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已经落地,这将进一步便利投资者维权,震慑造假行为。

  从目前通报情况来看,刑事追责在所难免。2019年5月12日,康得新实控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时隔一年四个月后,根据最新消息,*ST康得、钟玉等还将面临公审。

  *ST康得9月14日发布关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安部门移送起诉告知书,*ST康得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案一案,已于2020年9月9日被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涉嫌犯罪事实均发生在2012年以后。

  此外,跨市场追责无一漏网。康得新近期因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再度被立案调查,证监会将对造假企业跨市场违规行为全面追责。康得新再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问题。该案调查进一步表明监管部门将对造假上市公司跨市场违法违规进行全面追责,康得新案或将成为债券市场跨市场执法第一案。

  由此看来,针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已布下“天罗地网”,无论是证券市场还是银行间市场,不管涉及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违法主体均无可逃脱。可以预期,证监会全方位、立体式追责的努力将有助于形成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有机体系,对造假者形成有效震慑,显著改善市场的生态,保障我国资本市场沿着法治诚信的道路行稳致远。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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