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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关联交易才披露 盐湖股份收监管函

2021-10-11 21:14:2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0月11日电 11日盘后,深交所向盐湖股份发出监管函(以下简称监管函)称,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披露《关于向汇信资产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追认的公告》显示,在原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化工”)重整期间为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信资产”)及其子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代垫了部分工资、社保、天然气等费用。公司相关代垫事项构成财务资助及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监管函显示,迟至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披露。截至披露日,公司因相关事项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约3.14亿元。

  监管函指出,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深交所多条规定。希望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回看盐湖股份2021年9月25日公告发现,该事项存在于2019年公司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时期。

  2019年10月16日,盐湖镁业、海纳化工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盐湖股份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将对包含其持有原子公司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全部股权、应收债权的资产包进行处置。

  2019年12月16日,海西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格尔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了汇信资产,随后汇信资产与盐湖股份管理人签订了《资产收购协议》,承接了盐湖股份剥离的资产包。依据《资产收购协议》的约定,为确保资产剥离工作的顺利完成,实现平稳过渡,同时减轻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生产经营形势困难对公司形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在司法重整期间为汇信资产及其下属公司在一定过渡期间内代垫了部分工资、社保、天然气等费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为32479.88万元。

  公告显示,截止披露日,汇信资产已清偿其欠付盐湖股份的183.3万元欠款;盐湖镁业、海纳化工已清偿其欠付盐湖股份的1110.2万元欠款,公司对盐湖镁业、海纳化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31369.68万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付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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