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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资金账户间可直接划转

2019-10-16 16:02:4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6日电 据央行官方微信16日消息,央行会同外汇局制定《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允许同一境外主体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直接入市渠道下的债券进行非交易过户,资金账户之间可以直接划转,同时同一境外主体通过上述渠道入市只需备案一次。《通知》自2019年11月15日起施行。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通知》明确,第一,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管理需要,将其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项下(下称“QFII/RQFII”)债券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项下(下称“直接投资”)的债券账户中所持有的银行间市场债券进行双向非交易过户。

  其中,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或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提交所持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的非交易过户申请。非交易过户须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遵循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发布的业务指引为准。

  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间债券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后续交易和资金汇兑等应当遵循后续渠道相关管理要求。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应当定期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非交易过户情况。

  第二,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与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可以在境内直接双向划转。

  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向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提出将QFII/RQFII托管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其直接投资资金账户的申请;或向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提出将直接投资资金账户内资金划转至其QFII/RQFII托管账户的申请。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间资金划转完成后,后续交易和资金汇兑等应当遵循后续渠道相关管理要求。

  第三,《通知》要求,境内托管行和结算代理人应当根据自身职责,按本通知规定做好境外机构投资者债券非交易过户和资金划转相关服务、数据报送和监测工作。

  第四,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通过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只需通过QFII/RQFII境内托管行或者直接投资结算代理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一次。

  第五,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QFII/RQFII和直接投资渠道间进行债券非交易过户和资金境内划转参照本通知执行。

  第六,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如以所管理产品名义开立账户的,应当为同一非法人类产品。

  央行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近年来央行、外汇局稳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序开放。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种渠道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知》旨在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体现高水平开放要求。

  央行表示,上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下一步,央行、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断研究推出新的优化管理措施,实现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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