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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做好药品目录调整等工作,确保惠及贫困患者

2019-10-17 18:10:2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7日电 据国家医保网站17日消息,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坚决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加强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同步做好药品目录调整、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等工作,促进各项政策更好惠及贫困患者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旨在针对有的贫困人口未纳入保障范围和一些地方贫困人口看病不花钱等问题,对标对表“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对医保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再细化、再部署、再动员,全力确保完成医保脱贫攻坚硬任务。

  《意见》提出八条具体内容:

  一是强化医疗保障扶贫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扎实做好今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

  二是明确医保脱贫攻坚硬任务,各地要坚持基本标准,将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项制度保障范围作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

  三是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坚持按规定标准分类资助;落实参保状态核查责任,逐户、逐人摸准参保状态,未参保的要逐一动员、及时纳入医保,不符合条件的要逐一列明情况;实时将扶贫系统内核准身份信息的新增贫困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因人口流动等原因导致的断保、漏保问题等。

  四是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稳定住院待遇预期,完善门诊统筹;普惠性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对贫困人口继续执行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并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持续优化服务,做好新版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工作,加快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确保相关政策惠及贫困患者

  五是妥善治理过度保障。实行个人零缴费或零自付、突破基本医保目录范围、脱离实际不可持续的要及时纠正,立行立改;基本医保向贫困人口实施特惠保障等混淆制度功能、三重保障制度外叠床架屋、随意扩大受益范围等靶点不聚焦的,要恢复三重保障制度各自功能定位,并于2020年底前平稳过渡到现有三重制度框架内,同步做好资金并转、政策对接、管理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六是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各地要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加强对贫困地区高住院率、小病大养、小病大治等问题的治理,严厉打击挂床、诱导住院、盗刷、虚记、诱导院外购药、过度医疗等欺诈骗保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七是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动态监测。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医保信息系统平稳运行、有序衔接;做好数据归集、统计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做实常态调度分析,全面监测医保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脱贫攻坚任务较重地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防范区域内医药产品(服务)价格过高或过低

  八是狠抓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各级医保部门要切实履行医疗保障扶贫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咬定目标、真抓实干,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医疗保障脱贫攻坚硬任务;加强贫困地区医保服务能力建设,国家和省级医保政策、技术和能力培训项目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和基层经办服务机构倾斜等。(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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