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两部门发文,农业技术人员增设了这些职称!

2019-11-08 19:15:3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8日电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指出,要遵循农业农村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符合农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激发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培养造就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农业技术人员队伍,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意见》强调,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在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同时,增设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进一步拓展各类农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空间;进一步明确农业系列职称专业设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设置与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相适应;实现与执业兽医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

  《意见》明确,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注重考察农业技术人员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方面的贡献,将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

  《意见》提出,要创新评价机制,完善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对不同专业、不同层级的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分组评价,畅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中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对长期扎根基层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激励优秀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建功立业。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家丽)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