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房产>>正文

天津:同一机构新房佣金点不得高于二手房佣金点

2019-11-12 13:03:29 新京报网

  天津住建委:同一机构新房佣金点不得高于二手房佣金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近日,网上一则消息称“天津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全市所有新房渠道费不得高于2.5%。”对此,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处相关工作人员在11月11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目前,我们只建议同一个机构的新房中介佣金点不得高于该机构的二手房中介佣金点,并未出具体点位。”

  据近日网传的消息称,“11月8日,天津市住建委召开内部会议,会议建议更改新房中介佣金点位,新房中介佣金点位不得超过二手房的佣金点位(2.5%),10天内就做调整。随即,天津一些中介公司的内部工作群中,也发出‘官宣’表示,有责任协助天津有关部门稳定天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严格执行该规定。”

  为核实此事的真实性,11月11日,新京报记者与天津市住建委多个科室取得联系,当天下午,天津市住建委房地产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就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我委始终没有规定具体的新房和二手房中介佣金点位,只是建议同一个机构的新房中介佣金点位不得超过二手房中介佣金点位,具体核实的佣金点位要根据正常的市场确定。”

  该工作人员进一步称,“上述传言中的‘2.5%’只是一些企业自己理解的点位,或者就是该企业现行操作规定的点位,只要不过高,都是可以的。比如,佣金点位达到7%点位左右了,这就过高了。”

  连日来,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当地多位大型连锁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所谓佣金点就是购买房子时,需要按照房屋总价款的点位交给中介机构的中介费。目前,当地较大中介机构二手房中介佣金点基本维系在2.5%左右,个别中介机构二手房中介佣金点略高。在此之前,中介机构代售新房时的佣金一般都高于2.5%,另有一些情况则是由开发商直接向中介机构支付佣金,购房者则不需要支付。

(编辑:万可义)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