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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电商平台频出食品安全问题将从重从严处罚

2019-11-12 18:07:5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12日电 12日,国务院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对于天猫、苏宁、淘宝等电商平台多次被抽检出存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明确把这种多次违法违规行为确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并要求依法从重从严进行处罚

  有媒体问:现在电商平台是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之前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抽检中,天猫、苏宁、淘宝等平台多次被抽检到他们的店铺、有的甚至是自营商品出现了食品安全情况,部分有问题的食品在销售,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电商平台有没有进一步的监管或者惩处的措施?

  关于抽检工作,孙梅君介绍,2015年食品安全法设专章对检验作了规定。新修订的《条例》又对检验依据、补充检验方法、复检程序等进行了完善。为了做好抽检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也相继发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对抽检程序和核查处置有细化的要求,并专门针对网络抽检设立了“神秘购买人”制度。

  孙梅君称,从这些年运行情况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实施,有力地遏制了农残、兽残、超标问题,还有网络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对于网络平台店铺屡查屡犯的问题,孙梅君指出,《食品安全法》当中专门规定了“行政累犯”制度,如果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产停业,直到吊销许可证。

  她进一步强调,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把这种多次违法违规行为确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并要求依法从重从严进行处罚。此外,《条例》中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如果多次出现违法行为,或者导致严重后果的,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以对平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这是这次《条例》进一步进行的补充和完善。(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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