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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打击防范网络“套路贷”工作指南

2019-11-14 21:32:18 中国新闻网

  江苏出台打击防范网络“套路贷”工作指南 

  【解说】“裸贷”、“校园贷”……近年来,各种作案手段复杂、危害社会严重网络“套路贷”让不少民众深受其害。近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发布《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与防范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首次对这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特征概念和“套路手法”进行了说明。

  【解说】该工作指南对网络“套路贷”惯用手法进行了披露和剖析,包括进行欺诈性宣传、非法获取借款人的个人信息、恶意制造违约等六种“套路”。同时,还加强对网络借贷案件立案、审理和执行环节的审查力度,明确涉及非法金额活动的网贷案件,裁定不予受理;进入审理环节的,裁定不予起诉,判决、调解已经生效的,予以再审纠正。进行全流程阻击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截断不法分子通过民事诉讼获取非法利益的通道。

  【同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审判员 周成

  工作指南共分成三大部分、十二个小项,其中,第一大部分主要是关于网络套路贷的界定;第二部分主要是关于在网络借贷案件审理中,要加强立案、审理执行环节审查力度;第三个环节主要就是针对网络套路贷虚假诉讼的一个处理原则。我们在审理套路贷案件中发现,网络套路贷是一种新型的套路贷的犯罪方式,与传统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相比,(它)具有传播快、涉众广、跨区域这样一些特征。

  【解说】对于五花八门的网络“套路贷”诱惑,受害者多半以年轻人居多。

  【同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审判员 周成

  受害人的量级可能比传统套路贷有一个指数型的增长,主要是一些年轻人,喜欢上网这样一些对新鲜事物相对来说比较有好奇心的一个群体,而且经济能力也是相对薄弱,希望(工作指南)能对今后的网络套路贷案件的审理提供一个规则上的借鉴,(同时)希望大家能够尽量地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来进行一些借款。

  【同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 王蕴

  一旦发现P2P平台不合规、不合法的,我们是一律作否定性评价。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7月,所有的民间借贷案子都要回头看,都要审查甄别是否存在套路贷虚假诉讼。

  【解说】此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强调,对于网络平台主张超过民间借贷利率上限24%部分的利息,江苏法院一律不予支持。而且,收取利息总额也不得超过本金金额,对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范畴,符合非法经营罪构成的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 葛勇 江苏南京报道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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