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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隆新能源被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超3600万元

2019-11-20 14:06:03 羊城晚报

  银隆新能源被列为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超3600万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丹阳

  格力电器15%股权转让正处收官之际,11月19日有公开数据显示,被董明珠力挺的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6667568.0元。董明珠为银隆新能源第二大股东,持股17.46%。前不久,格力电器还与银隆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加速新能源布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11月14日,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36667568.0元。

  事实上,今年1月,银隆新能源就曾被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注册资本约11亿,法定代表人为银隆新能源总裁赖信华。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新能源相关领域技术的研究开发、锂离子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生产、销售等。

  天眼查数据显示,银隆新能源的大股东为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5.99%。董明珠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7.46%。此外,银隆新能源的股东中,还有多家知名企业,包括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60%)、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73%)等。

  2018年,格力电器与珠海银隆之间的关联交易总额高达29.27亿元。

  格力电器称,2019财年,预计格力电器及下属子公司拟与银隆发生销售、采购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27亿元,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

  前不久,格力电器与银隆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分别为珠海横琴格力华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国创能源互联网创新中心(广东)有限公司。通过联姻银隆,格力正加速新能源布局。

(编辑:张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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