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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内控"惹祸"!龙头券商也遭罚,年内已有11家吃罚单

2019-11-21 14:10:58 券商中国

  又是内控"惹祸"!龙头券商也遭罚,年内已有11家吃罚单,违规炒股成重灾区

  云中锦

  作为券商“毛细血管”的分支机构,合规经营至关重要。

  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岗后,券商必须指定专人代为履职,且必须向证券营业部所在地的证监局汇报。近日,中信证券广州番禺万达广场证券营业部因违反上述规定,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而这个问题,反映了该券商证券营业部内控不完善。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来,共有11家券商的14个分支机构收到了监管机构的罚单,共性原因都是内控不完善。具体来看,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仍是受罚最多的事项,从罚单情况也可看出,监管对券商投顾业务、反洗钱工作的规范性愈加重视。

  中信证券有营业部收到警示函

  11月13日,中信证券广州番禺万达广场营业部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原因是内控不完善,工作人员合规意识淡薄。

  具体违规事件是,该营业部在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由王穗宏代为履行营业部负责人职责,该营业部未按规定及时向监管报告上述情况。

  据中证协信息,王穗宏于2017年12月份入职中信证券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后于2019年9月份取得了投资顾问资格。此前,他曾在长江证券从事一般证券业务,后又在光大证券担任证券经纪人。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强制离岗或因故缺位5个工作日以上的,证券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代为履行职务,并在指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局报告。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据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年内11家券商的14个分支机构收罚单

  据券商中国记者梳理,今年来,包括上述营业部在内,共有11家券商的14个分支机构收到了监管机构的罚单,共性原因都是内控不完善。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仍然是受罚最多的事项。今年来,有三家券商分支机构员工因私下炒股或代客炒股被罚,分别为国泰君安四平中央西路证券营业部、国信证券广东南海分公司和华泰证券成都晋阳路证券营业部。

  爱建证券有两个位于浙江省的营业部在开展券商集合资管计划销售过程中存在内控不完善问题而受罚。具体为营业部员工存在向投资者作出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和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的行为;合规管理人员从事销售工作;未关注个别投资者短时间内多次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交由个别投资者签字确认的《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中,未勾选产品所属投资品种和投资者的适当性评估结果;交由个别投资者留存的合同中未填写“签订日期”等五大问题,这两个营业部都收到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作为券商财富管理的核心要素,证监会对投资顾问业务合规经营监管尤为重视。10月份,银河证券伊宁市山东路营业部收到了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该营业部存在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情形。

  客户适当性、反洗钱工作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就在11月份,东海证券福清中环路证券营业部收到了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该营业部在2018年度未完成CISP任务报送累计达20次;未按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对证券经纪人档案管理不到位;客户适当性、反洗钱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对开通科创板权限客户的信息进行核实排查,未及时报送反洗钱工作报告。

(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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