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8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8日消息,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一、召回编号S2025M0182V: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1月30日的部分进口i7系汽车,共计17辆;生产日期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12月18日的部分进口iX汽车,共计85辆。
二、召回编号S2025M0183V: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12月18日的部分国产i5汽车,共计917辆;生产日期从2024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7日的部分国产iX1汽车,共计1707辆。自2026年1月26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4年4月20日至2025年1月4日的部分国产i3汽车,共计501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绝缘故障的监测机制问题,在特定工况下,车辆高压系统可能出现误关闭的情况,造成电气驱动单元失去动力,增加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属于2025年8月8日发布的《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召回活动中部分车辆的再次召回。由于上述召回实施过程中,部分车辆未匹配正确的软件版本,此次召回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维修措施进行变更,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更高版本的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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