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城乡低保标准5年分别增长29.1%和59.7%
中新网哈尔滨12月2日电 (记者 姜辉)2日,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办的“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13场在哈尔滨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社会救助对象从低保、特困人员拓展到低保边缘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推动专项救助由5类扩大到11类,常态化保障困难群众280余万人。城乡低保标准较2020年分别增长29.1%和59.7%,18个边境县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实现全省“城乡一体化”。

“十四五”时期,黑龙江省着力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救助临时遇困群众108万人次。建成黑龙江省困难群众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实现部省市县乡五级纵向联动、33个部门100项数据横向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网格化管理+铁脚板走访”,强化对困难群体的监测预警和及时救助。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帮扶向“物质+服务”综合保障升级。健全困难群众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实现了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稳步增长,惠及58万名残疾人。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有效开展,形成国家级试点“龙江样板”,让特殊困难群众生活更安心,更有尊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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