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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两支行被罚: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授信调查未尽职

2020-12-29 09:00:0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9日电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日前,银保监会福建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因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授信调查未尽职,工行两支行被罚。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0〕42号罚单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授信调查未尽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84号)第一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令2007年第6号)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吉祥支行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张传生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赵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0年12月22日。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0〕40号罚单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授信调查未尽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6〕84号)第一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监会令2007年第6号)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康建平、宋刘明、程娟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0年12月22日。(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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