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可提前发放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近日,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冬春和“两节”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要求切实保障好冬春和“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困难群众春节慰问工作,有序开展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工作。
武汉市民政局要求,进一步加大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全面落实好各项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范围。对春节前当月审核确认的低保对象,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春节前将低保金发放到位。各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发放春节期间的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
要统筹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工作,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按照省、市确定的标准和范围,及时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低收入困难群体2022年元旦春节慰问金。
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在开放集中取暖点时,应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及时启动困难群众联系帮扶机制,时刻关注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安全状况,对低保家庭中无人照料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社会组织、下沉党员、志愿者等,常态化开展入户访视,排查用电、用气等安全隐患,提供必要的关爱帮扶。
记者刘晨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