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5日电 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25日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明确,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此外,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曰,北京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
《若干措施》指出,对于实体批发零售类、餐饮类、居民服务类、交通运输类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实际,有序复工复产。涉及人员聚集的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行业,结合实际适时明确复工复产时间。
《若干措施》明确,符合各地复工复产规定的个体工商户,无需批准即可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保证符合复工复产防疫安全标准规定的人员及时上岗。采取措施完善灵活就业政策,促进快递等行业尽快复工复产,稳定快递末端网点,保障物流畅通。发挥电子商务类平台企业作用,为线上线下个体工商户特别是生鲜类经营者提供供需对接信息资源服务。
《若干措施》指出,各区要积极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采取展期、延期、循环贷款等手段,切实减轻受困个体工商户还本付息压力,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若干措施》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曰,北京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参照疫情防控期间对北京市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对北京市个体工商户停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停车占道费、污水处理费(非居民)。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机构,减免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费用。(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