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滨:金融科技监管要避免从“太小被忽视”到“大而不倒”
中新经纬 | 2021-04-26 16:36:02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6日电 题:《胡滨:金融科技监管要避免从“太小被忽视”到“大而不倒”》

  作者 胡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理事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提升金融科技水平”。而如何衡量金融科技的水平?如何评估中国金融科技的整体状况?中国金融科技在全球占有怎样的地位?怎么反映中国各地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和差异?特别是如何大力发展金融科技,通过金融科技提升中国在全球的竞争力?有两个重要角度:

  一是金融科技理论。从2016、2017年互联网金融整治,到2020年再一次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后,我们该如何去客观理性地看待中国的金融科技发展。

  二是当前中国金融科技的现状。中国金融科技在全球是什么定位?这一定位基于什么?如何去提升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水平?

  一、变与不变

  金融科技改变了中国金融什么,没改变什么。通过金融科技变与不变让我们能够理解中国的金融科技对于现实金融有怎样的作用。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对金融科技定义为,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比如,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等等。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影响。

  过去,有的观点认为,这是颠覆式影响。但从国际标准以及我们的研究中,我们认为是重大影响,但目前无论金融科技变与不变都还未对传统金融体系产生颠覆性影响。

  实际上,金融科技不仅改变了传统金融中支付体系,还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甚至,改变了金融产品服务的供给实现和地域限制。这些都曾是传统金融机构的短板,但现在通过金融科技达到了。

  金融科技也提升了金融服务的覆盖面。金融服务供给和需求门槛都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既有好的方面也有坏的方面。好的方面是,在某些方面降低了门槛,提升了金融的可得性。原来,偏远农村不能获得金融服务,但现在由于金融科技的应用,可以通过手机、金融科技的手段,获得支付、结算、理财等金融服务。然而,门槛降低后,新的问题也来了。比如投资者的适当性问题等。与此同时,经济领域里出现了很多消费金融泡沫,比如现金贷、校园贷以及过度消费等。这些都是金融科技带来的负作用,是双向的影响。

  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的冲击,改变了现在的格局,特别是对传统的银行体系的冲击,使得传统的银行进一步觉醒,进一步数字化转型。从最早抗拒金融科技到开始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再到现在金融科技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的融合发展。此外,数据、算法已经成为金融服务金融产品交易的核心要素。原本,资金是最核心的要素,但金融科技介入后,数据要素成为核心要素。由此,一些新的风险和挑战也随之到来。

  不言而喻,前期金融科技实现了快速地发展与应用。可是,风险也随之不断累积和暴露。金融科技也使风险传播速度更快,风险覆盖面更大。而且因为网络化,使金融风险的传播机制更加复杂。

  而金融科技没有改变什么?金融科技对金融的影响为什么不具备颠覆性?

  因为传统金融基本功能并没有发生改变,期限转换、信用转换、流动性转换、风险转换,金融体系参与资源的配置模式并没有因金融科技的介入而改变。现在,我们面临的仍是中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等导致的匹配问题、逆向选择问题、道德风险问题等。

  这些并没有因为金融科技的应用而发生根本性改变,甚至会放大。

  金融运行的核心要素是,以信息收集信誉积累和担保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信任机制并没有根本改变。其实,技术只是手段,只是信息收集,信誉积累担保方式提升的手段,而不是改变的手段。

  金融科技进入后,金融监管的核心目标即金融稳定并没有改变,而且不断强化,防范系统性的金融风险,特别是金融科技运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的新的风险。

  比如在数据保护方面,大量客户运用金融科技情况下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对此,欧洲已有通用信息保护。还有一个新问题是,技术运用所导致技术歧视和特定金融人群可得性问题。由于有些技术是有门槛的,导致某些人丧失了这样一些可得性。比如,老人不会使用手机,不会使用APP,这就剥夺了他的使用权利,这就是技术歧视。金融科技运用使得金融覆盖面变广,效率提高。但随之而来的是,金融认知缺失,投资者保护等问题开始凸显。还有交易的法律监管,金融科技所导致的跨界使以前一些法律不能完全适用。此外,数据治理和社会治理、数据黑洞,算法导致的依赖和被割裂问题,产生新的依赖等,社会人群因为金融科技运用产生新的分层,这些问题都是预料之外和不知道怎么解决的问题,是中国金融科技面临的一些挑战。

  这些问题使得监管面临着困难,既没有先例,数据和经验也不足,法律适用更跟不上,现有分业监管体制导致对具有混业特征金融科技跨界手段没有办法去匹配。

  一方面要发展金融科技,一方面又因为金融科技遇到这么多风险,该怎么解决?

  我认为,监管从理论层面必须改革,改变理念。可以在以下层面转变:

  由原来的宏观监管、风险监管、宏观审慎监管、技术与行为监管向技术监管转变,而监管技术的诞生也让原来被动响应式向前瞻主动包容性的监管过渡;由原来机构监管、审慎监管向数据监管、技术监管过渡,保护金融消费者的财产权向保护金融消费者隐私权和其他的信息权等过渡。

  二、未来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

  从上图可以清晰看出中国金融科技的市场应用规模和发展水平。

  现在,金融科技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经过了几轮的更迭洗牌后,金融科技在当前阶段,特别是最近一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已经进入了一个理性健康的可持续发展阶段。

  如何参与到全球金融治理中?如何去提升中国金融竞争力?金融科技的提升是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中国金融弯道超车最好的机会。

  金融科技自然与技术、科技有关,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无疑也会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

  金融竞争力是国家竞争力一个重要方面,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全球各国都把发展金融科技提升到国家竞争力的层面,甚至希望通过自己的规则、标准,来影响全球的规则和标准,进而来彰显它的竞争力。

  美国、英国、新加坡、韩国都在大力发展金融科技,印度、菲律宾也在极力赶超,中国金融科技发展也有跨越式突破性领先。进入这个阶段前,不仅有美国发达国家金融的对抗,后方也有追兵。因此,中国金融科技发展进入关键阶段。金融科技走出去是国际化的问题,而且面临双重挤压。

  虽然,在国际方面,中国已经具有技术和市场规模,但话语权还不够。国际标准不掌握在自己手里,中国缺少金融科技领域国际层面的影响力。

  而国内面临的情况是,经常进入治和乱的循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怎么解决这个根本性问题?

  第一,当前最重要的是把原有的模式从短期治理、运动式治理向长效机制转变。

  改变监管的真空、三不管地带,解决门槛问题、准入问题、行业监管问题。需要考虑解决一刀切的问题,解决监管套利问题。分业监管如何加强监管力度,避免从“小而被忽视”到“大而不倒”。金融科技在将来不断发展当中会形成一些寡头经济,巨型的平台经济,这部分的监管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的课题。

  第二,要走出去,除了企业走出去之外,国际规则标准也要走出去。利用中国在国际的地位和规模、业务占领的领域等,扩大参与度,增强话语权。

  第三,推动金融科技走出去,企业走出去。

  第四,最核心发展金融科技的目的是服务实体经济,判断一个好的金融科技产品和企业的标准为,是否真正为实体经济服务,解决金融痛点,降低金融科技成本,提高金融科技的效率。

  最后,金融科技未来该怎么走?监管部门的表态已经指明了方向:

  一是打破垄断。二是所有的活动都必须纳入监管,都必须持有牌照,这是一个明确的政策要求和方向。三是“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个方向并没有因强化监管而改变。中国现在更加注重对于金融隐私权和基本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因为金融科技会导致这些权益被侵害。

  中国一如既往支持鼓励金融科技的发展,并不会因为某一些金融科技被强化监管而改变大的方向。金融科技会成为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发展金融科技初心和宗旨就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也是衡量金融科技发展必要性和真正的价值所在。(本文据胡滨在《中国金融科技燃指数报告(2021)》发布会——暨首届“金融科技指数论坛”的发言整理,未经本人审核。)(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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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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