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整顿关停虚拟货币“挖矿”,业内称大量“矿主”转移这些国家
第一财经 | 2021-06-10 14:02:42

  地方整顿关停虚拟货币“挖矿”,业内称大量“矿主”转移这些国家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疯狂“挖矿”的时代,似乎行将终结。

  6月9日,青海省工信厅下发《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提出,对有关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开展清理整顿。

  该通知要求,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与此同时,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制止向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电力支持。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青海省是国务院金融委发声“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后,第三个作出响应的省份。

  同在6月9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信息共享 有效防范支付风险的提示”,再次提示虚拟货币的风险。当天,在微博和百度上,输入“火币”“币安”“欧易”等关键词时,弹出的是“搜索结果未予显示”等提示。

  “政策对比特币‘挖矿’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国内虚拟货币“挖矿”行业一位知情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大部分“矿主”闻风丧胆,开始外逃。

  今年4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孙伟曾到四川调研虚拟货币“挖矿”,他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有不少“矿主”已经关停在四川的“矿场”,并转移到俄罗斯、芬兰、加拿大等允许比特币交易且电力过剩的国家。

  他预计,国家会继续出台态度鲜明有力地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挖矿”能耗的“无底洞”

  在青海省工信厅下发上述通知之前,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官方发布公告,对《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八项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此举被认为是“监管打击比特币‘挖矿’的第一枪”。

  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也是在5月25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最近下发的《关于召开虚拟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指出:“根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要求,为充分了解四川虚拟币‘挖矿’相关情况,我办决定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上述研讨会已经在6月2日召开,并重点提及虚拟货币“挖矿”对水电的消耗给当地带来的影响。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没有实物,由计算机生成的一串串复杂代码组成,需要根据算法通过计算机运算获得,俗称“挖矿”。“挖矿”属于一种高耗能产业,用于挖矿的“矿机”一般功率较大,需要消耗大量电力。据新华社最近报道,具有1万台矿机规模的“矿场”,一个月能用掉4500万千瓦时电。

  剑桥大学研究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5月10日,全球比特币“挖矿”的年耗电量大约是149.37太瓦时,相当于耗电排名第25名的越南一年的用电量。中国“挖矿”算力占全球总挖矿算力的70%左右,而这些算力则集中在内蒙古、四川、青海、新疆等地。

  “虚拟货币‘矿场’是能耗的‘无底洞’!耗费巨量能源却不能为地方带来实质性创新、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地方政府必须有‘火眼金睛’算好经济账严厉禁止这种企业落地和投资!”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孙伟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他说,目前虚拟货币“挖矿”的高能耗已经引起了四川等当地方政府的高度警觉。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虚拟货币“挖矿”不仅属于高耗能产业,而且虚拟货币做为高耗能对产业发展没什么贡献,基本上没有其他有益的作用,政府对此加大打击力是合情合理的,特别是“碳中和”的大背景下。

  专家建议必须采取“一刀切”

  亚洲区块链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河北金融学院教授赵永新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分析说,与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相比,这次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明确要控制比特币造成的金融风险,同时对国内的“挖矿”组织进行严格打击。

  赵永新说,炒币行为本身没有价值,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本质上是一种虚拟商品,更缺乏实际经济活动的支持。“大多数投资者对比特币等各类虚拟货币价格的高波动性、投机性、无政府性难以把握,特别是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孙伟则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大量的市场数字造币,相当于虚拟货币的“通货膨胀”其结果必然是零和博弈:策划发币方疯狂收割“矿主”和国家能源的“韭菜”却不能真正地创造任何价值。根据货币债务理论,货币不管在什么历史时期一定要国家信用为背书,中国正在试点和推行央行的“数字人民币”,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非法交易。

  “我觉得在打击虚拟货币‘挖矿’上要全国一盘棋加强源头控制,避免无信用的‘虚拟币’‘空气币’给经济发展和实体经济带来再次伤害。”孙伟说。

  和孙伟观点相似,林伯强认为,在打击虚拟货币“挖矿”上必须采取“一刀切”。“这种事情如果进行不一刀切的话,那么肯定会有人钻漏洞,因为虚拟货币的利润太高了。

  多名受访者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未来一段时间炒币和“挖矿”行为仍然不能得到有效遏,那么将有更大力度的政策出台。“包括但不限于央行和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对相关机构和个人银行账户实施监管、发改委等部门将其列入限制或禁止行业、甚至对于涉及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等措施。相关部分地方政府也会对应出台禁止政策。”赵永新说。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存在虚拟货币“挖矿”的地方正在转型。比如,有的地方政府在印发的相关文件中提出:“‘十四五’时期,在水电消纳示范区重点引进以区块链、大数据等绿色高载能企业……逐步打造集数据生产、汇聚、处理、交易、应用于一体的数字经济全产业链。”

责任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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