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上海凤凰子公司与ofo达成和解:剩余货款同意对方分期支付

2019-01-10 13:36:30 每日经济新闻

  上海凤凰子公司与ofo达成和解:剩余货款同意对方分期支付

  每经记者 李少婷

  近日公开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2018年12月25日,上海凤凰(600679,SH)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自行车)向法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称凤凰自行车与ofo运营公司东峡大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尚未履行的货款支付分期履行。

  需要说明的是,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若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相关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前,法院就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出具判决书,但东峡大通未能履行向凤凰自行车给付货款约6825.12万元的义务,凤凰自行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18年12月24日立案执行,并于2018年12月25日扣划东峡大通名下银行存款2806.18万元。

  2018年9月1日,上海凤凰公告称,凤凰自行车已起诉东峡大通,要求对方支付货款6815.11万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损失186.52万元,此后上海凤凰未再披露案件进一步进展。

  上海凤凰的经营受共享单车合作项目陷入停摆影响,多项指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其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668.72万元,较2017年同期下滑58.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6193.71万元,较2017年同期下滑388.76%。

  1月10日上午,就ofo方面目前还款进展,以及该项欠款对上海凤凰2018年度业绩将产生多大影响等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上海凤凰证券部公开电话,但无人接听。

(编辑:熊思怡)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20005]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07]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5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