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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对37起异常交易采取自律监管 涉虚假申报等

2020-01-10 19:42:1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月10日电 深交所微信号10日发布本周(1月6日-10日)深市监管动态,本周深交所对4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对37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

  资料图 中新经纬 摄

  4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包括: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至10月30日分别被质权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违反了此前作出的承诺。新沂必康部分股份减持发生在延安必康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或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其行为构成敏感期交易。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周新基作为延安必康持股5%以上股东,同时周新基作为延安必康董事,于2019年2月14日至10月30日期间分别被质权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海萃竹等作出的承诺。同时,上海萃竹、周新基在首次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深交所对李宗松、陕西北度、新沂必康、谷晓嘉、上海萃竹、周新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另外,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刘德群在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深交所对刘德群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存在 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存在会计差错、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与半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等违规行为。深交所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钱承林、总经理张玉龙、时任总经理龚伦勇、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虎军于2019年7月9日至7月12日期间因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累计减持联建光电股份770.1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合计593.75万股,集中竞价买入股份176.35万股。刘虎军减持上述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十五个交易日,违规减持股份数量593.75万股。深交所对刘虎军给予通报批评。

  深交所本周还对8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2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6宗涉及买卖股票、减持及回购违规,发出重组问询函2份、关注函35份、其他函件38份。

  2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中,一是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未就本所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答复或对延期答复进行说明。二是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未就其持有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被多轮司法冻结的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导致上市公司延迟披露。

  6宗涉及买卖股票、减持及回购违规中,涉及的企业分别是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市场交易监管方面,1月6-10日,深交所共对37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6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4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中新经纬APP)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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