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新房供应量倍增,上海市长表态:不希望上海房价太高
每经记者 唐洁
“长安居大不易”,作为国内的超级大都市,上海的房价牵动着无数“沪漂”的神经。
1月31日下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市政府在世博中心举行记者招待会。上海市市长应勇回答中外媒体的提问,直面房价问题。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注意到,在回答新华社记者提问“上海房地产市场会不会有所松动”时,应勇表示,上海近两年根据国家的要求,着力进行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本着“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总体实现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地价、房价总体平稳,市场预期比较稳定。
应勇还明确表示道,“不希望看到上海房价太高。”
上海房地产调控初见成效
应勇表示,从2018年数据看,上海房地产业的开发投资,同比增长4.6%;一手房、二手房成交面积,分别增长2.2%和5%,价格指数环比累计分别上涨0.4%和下降2.7%。“应该说,取得这样的调控成果是不容易的。”
此外,上海市市长应勇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今年上海将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他指出上海将提高中小套型供应比例,促进商品房有效供给。加大租赁房建设力度,支持专业化、机构化的代理经租企业发展,新建和转化租赁房源20万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9万套,建立住房租赁服务平台,落实相应的公共服务。系统推进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新增供应5.5万套各类保障房,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确保保障房应保尽保。
上海市长应勇关于房地产的表述有迹可寻。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百城住宅库存报告》显示,年末上海新房市场增加了供应,2018年12月份上海新房供应量达109万平方米,环比增加44%,同比增加123%。
上述《报告》显示今年上海的新房库存面积较于2018年年初也有所增加,2018年1月份上海的新房库存面积为481万平方米,到2018年12月份库存面积上升到693万平方米,这一数字环比增加了9%,同比增加了41%。
从房价来看,2018年12个月中有三个月上海房价环比下降,其余9个月房价环比增幅未超过5%。到2018年12月份,上海新房成交均价为58055元/平方米,环比增长3%,同比增长21%。
以上数据表明,上海房价过快增长的趋势已得到遏制。
与此同时,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注意到,上海又将调控范围从住宅地产扩大到商业地产。
商业地产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调整
1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房产税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19年1月1日起,上海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由20%调整为30%。
房产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一定价值后的余额。是房产税计税依据的一种。我国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级政府规定。上海市据此确定的减除比例为20%。
该政策应该主要为企业纳税考虑,如果企业认购商业地产项目作为办公用地或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购置成本相对来说会稍微低一点,主要是为企业减负,和个人房屋买卖没有太大关系,因此对楼市影响有限。
上海易居研究院房地产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该政策是对企业的一个减税政策,而不能理解为房地产调控的政策。这个政策可以降低企业成本,有助于增强企业活力。
同时他指出:房产税与房地产税并非一个概念!
上述所说的房产税与房地产税并非一个概念,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主要是针对企业执行征收,这一政策的变化对住宅房地产市场基本无影响。
上海住宅市场也有试点个人住房房产税,住宅市场是按照70%计算税费,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张大伟分析认为,房地产税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最关键的一个环节,但从现在的情况看,短期内落地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