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金融>>正文

信达金租被罚270万:租赁物所有权存瑕疵

2024-02-01 14:46:0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2月1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月31日消息,近日,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被罚款270万元,另有两名当事人被罚。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具体来看,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租赁物所有权存在瑕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对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处以270万元罚款;对李振波 (时任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郭金春(时任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予以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信达金租”)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99.92%)于2010年对原西部租赁实施重组后成立,公司注册地位于兰州,分设北京、兰州两个办公区,注册资本金35.05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万可义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