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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涉及疫情防控违法行为顶格处罚

2020-02-08 17:57:3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8日电 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全面部署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违法行为,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要从重处罚,也就是顶格处罚,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案件要优先加快办理。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称,随着疫情的发展,口罩已经成为了一种抢手货,但是销售假冒伪劣的口罩已经成为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手段,请问有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手段打击口罩、消毒液、防护服等医疗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假冒伪劣行为?

  对此,杨红灿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产品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

  一是及时进行部署,提出有效的举措,1月28日下发了《关于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通知》,强调对防疫急需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加强执法稽查工作。要打赢这场疫情攻坚战,我们觉得必须加强各部门的协同治理。2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又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违法行为,要求对违法行为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曝光,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实的违法案件。

  二是开展对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工作要求的原则,组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口罩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确保口罩的质量要求。

  三是加强对查办案件进行指导。我们下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考虑到它的特殊危害性,要求从重处罚,也就是顶格处罚,对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法案件要优先加快办理。

  四是我们查办了一批案件,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我们已经出动了执法人员40多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0多万个,立案查处320多件。

  杨红灿指出,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严厉打击6类违法行为:

  一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的行为。

  二是未按规定取得许可和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的行为。

  三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过期失效产品的行为。

  四是以普通、工业用等非医用口罩冒充医用口罩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是生产销售无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三无”产品以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六是商标侵权、商业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的行为。

  最后,杨红灿称,市场监管部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也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追究违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中新经纬APP)

(编辑: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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