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8日电 证监会网站8日发布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来源:证监会网站
经查,证监会发现申万宏源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承销尽调不规范,部分项目未对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事项进行充分关注和核查;二是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事项进行跟踪并及时分析影响。
证监会指出,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第四十一条,《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申万宏源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申万宏源拥有投资银行、财富管理、机构服务和交易、投资管理等全业务牌照,主营业务涵盖企业金融、个人金融、机构服务及交易、投资管理四大业务板块。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共设有54家证券分公司和7家期货分公司,297家证券营业部和21家期货营业部,在香港设有子公司,并设有伦敦、东京、新加坡、首尔等海外分支机构办事处。截至2023年6月30日,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35亿元,拥有员工超10000名。(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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