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0日电 深交所20日向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翔股份)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晓蓉、郑海涛、刘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5号)查明的事实,公司存在两方面违规行为。
1、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披露不及时。
2023年3月,公司与信丰县人民政府签订《新建6GWH钠离子新能源电池项目投资意向合同书》,投资建设钠离子电池及材料新能源工业园,项目主要是钠离子电池及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总投资20亿元。
2023年9月,因其他投资项目,原计划在信丰县建设的项目不再继续开展,但公司没有及时公告该项目进展情况。
2、未披露并购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5月,公司收购赣州科翔电子科技一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一厂”)80%股权,在收购之前,赣州一厂存在为原股东的对外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2年底,赣州一厂的对外担保责任尚未解除,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未披露赣州一厂对外担保相关情况。
深交所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
郑晓蓉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涛作为公司财务总监,郑海涛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
资料显示,科翔股份成立于2001年11月,于2020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高密度印制电路板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双层板、特殊板、多层板、HDI板。
业绩方面,据公司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500.00万元—14500.00万元。
二级市场上,科翔股份20日微幅高开后下挫震荡,截至发稿时报5.69元,跌幅0.35%。(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