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0日电 据湖南证监局网站20日消息,郴州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郴产投集团)被出具警示函。
湖南证监局网站截图
湖南证监局指出,经查发现郴产投集团存在未按规定和约定使用债券募集资金的违规行为。
一是“22郴投01”债券,2022年8月,公司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4.864亿元用于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涉及金额占当时存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20.3亿元的23.96%。2022年12月,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是“23郴投02”债券,2023年7月,公司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2.3648亿元用于偿还募集说明书约定外的公司有息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涉及金额占当前存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7.77亿元的6.26%。2023年8月,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湖南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但考虑到郴产投集团主动纠正,未造成重大危害后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郴产投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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