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1日电 21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下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7号)及深交所查明的事实,*ST泛海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年4月至2023年11月,*ST泛海存在多笔重大债务逾期未及时披露的情形,其中2021年5月至11月涉及债务本金26.31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84%;2023年6月至11月涉及债务本金8.43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43%。
深交所指出,*ST泛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3条,《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7.7.6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7.7.7条的规定。
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1条,《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2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3.2.2条的规定对*ST泛海予以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ST泛海成立于1989年,于199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房地产一度是公司的主营业务,近年来,*ST泛海在继续房地产业务的基础上,融合金融、战略投资等业务板块,逐渐变成涵盖金融、房地产、战略投资等业务的综合性控股上市公司。
2月6日晚间,*ST泛海公告称,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2024年2月7日被摘牌。
摘牌前,*ST泛海股价锁定在0.38元/股,总市值20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