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7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6日消息,中国人寿财险楚雄州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等被警告并处罚款73.4万元。
文号为楚金罚决字〔2024〕1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使用备案的保险费率;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对代理人进行后续教育,无代理人培训档案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百一十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分局2024年2月18日对其作出处罚决定:警告并处罚款73.4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中国人寿财险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30日,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旗下核心成员,注册资本为278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