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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正源股份第二股东一致行动人被责令改正

2024-02-27 21:04:3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2月27日电 正源股份2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四川证监局对第二大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四川证监局指出,经查,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正源股份第二大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栋集团)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是国栋集团的一致行动人。2023年3月13日至3月20日,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增持正源股份1620万股股份。4月6日,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与国栋集团向正源股份回函时共同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6个月内不减持,并于4月10日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承诺情况。8月4日,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卖出正源股份1267.36万股股份。

  上述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五条规定的违反承诺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成都国栋南园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正源股份对此表示,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公司高度重视相关事项,将进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股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业绩方面,正源股份预计公司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到-14000万元。正源股份称,报告期内,受人造板市场产品需求结构化调整影响,纤维板部分被刨花板所替代,公司主营业务纤维板产品订单和销量大幅减少,纤维板市场需求和利润承压,人造板业务经营业绩亏损。

  二级市场方面,正源股份2月27日收跌1.44%报1.37元/股,总市值21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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