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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ST红相及时任董事长杨成等拟被罚6556万元:信披违规及欺诈发行

2024-02-27 23:44:2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2月27日电 因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欺诈发行两项违法行为,厦门证监局拟对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简称:*ST红相)及时任董事长杨成等9人合计罚款6556万元。

  2023年5月11日,红相股份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2月27日,红相股份公告,公司及杨成等人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据《告知书》,经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红相股份2017年~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卧龙电气银川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卧龙,2023年12月红相股份对外转让该子公司控股权)、宁夏银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涵普)等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2017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048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0%、38.03%;2018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5559.3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422.0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47.72%;2019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2706.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11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16.94%、48.19%;2020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30497.1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0879.8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0.51%;2022年涉嫌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二、欺诈发行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

  2017年11月20日,红相股份首次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18年4月17日,红相股份披露经修订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2018年5月21日,红相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8年8月27日,红相股份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17号)。红相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7999,997.44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4年至2017年。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嫌欺诈发行

  2019年4月25日,红相股份首次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2019年10月21日,红相股份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2020年1月2日,红相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0年2月21日,红相股份获得证监会《关于核准红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号)。红相股份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8500万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6年至2019年1~6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三)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嫌欺诈发行

  2020年4月28日,红相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2020年4月29日,红相股份披露经修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2020年8月13日,红相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0年10月13日,红相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2020年12月17日,红相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2021年2月5日,红相股份发布公告,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红相股份本次发行申请,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7年至2020年1~9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红相股份的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会议决议、自查报告、情况说明、财务资料、业务合同、银行账户资料,银川卧龙提供的相关材料,相关客户、供应商及人员提供的情况说明及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厦门证监局认为,红相股份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等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杨成、何东武、吴章坤、廖雪林、李喜娇、张青、陈水明在红相股份相应定期报告上签字确认。红相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全面负责红相股份管理工作,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造假行为;红相股份时任副总经理、银川卧龙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东武,知悉并组织、参与造假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红相股份时任监事、物资采购部经理吴章坤,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财务总监廖雪林,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物流总监马露萍,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喜娇,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董事、合肥星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青,应当知悉公司造假行为,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副总经理、浙江涵普董事长陈水明,应当知悉公司造假行为,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成都鼎屹总经理吕坚,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厦门证监局认为,红相股份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不符合发行条件,涉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红相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全面负责红相股份管理工作,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造假行为;红相股份时任监事吴章坤,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财务总监廖雪林,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物流总监马露萍,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喜娇,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厦门证监局认为,红相股份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符合发行条件,涉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五条、第十六条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杨成、吴章坤、廖雪林、李喜娇在红相股份上述发行文件上签字确认。红相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全面负责红相股份管理工作,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造假行为;时任银川卧龙总经理何东武,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监事吴章坤,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财务总监廖雪林,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物流总监马露萍,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喜娇,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厦门证监局认为,红相股份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文件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杨成、吴章坤、廖雪林、李喜娇在红相股份上述发行文件上签字确认。红相股份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全面负责红相股份管理工作,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造假行为;时任银川卧龙总经理何东武,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监事吴章坤,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财务总监廖雪林,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物流总监马露萍,知悉、参与造假行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红相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喜娇,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厦门证监局拟决定:

  1.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

  2.对杨成给予警告,并处以2288万元罚款;

  3.对何东武给予警告,并处以365万元罚款;

  4.对吴章坤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

  5.对廖雪林、马露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5万元罚款;

  6.对李喜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7.对张青、陈水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罚款;

  8.对吕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红相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成,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涉嫌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有关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杨成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红相股份时任副总经理、银川卧龙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东武,违法情节严重,根据有关规定,厦门证监局拟决定,对何东武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据公开资料,红相股份主要从事电力检测及电力设备、铁路与轨道交通牵引供电装备、军工电子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

  二级市场上,红相股份27日收跌0.27%报3.68元/股。(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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