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12日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集团”)12日午间发布公告称,今日公司股价盘中大幅上涨,股价波动较大。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来看,公告称,东方集团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提到,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2月28日通报了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上述查明事实显示,东方集团预计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连续多年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东方集团称,今日公司股价盘中大幅上涨,股价波动较大。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集团在公告中还提到,公司虽已于前期推进预重整,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 号)(以下简称“《重整纪要》”)予以自查,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属于《重整纪要》第9条“不具备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来源:Wind
中新经纬注意到,3月12日,东方集团盘初跌停后快速拉升涨停,走出“地天板”。截至午间收盘报1.13元/股,换手率23.3%。(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