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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划定新型城镇化建设五大重点: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

2018-03-13 10:07:14 中新经纬
小镇 中新经纬 孙丹阳摄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3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3日消息,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

  通知还要求,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印发实施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加快实施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规划。稳妥有序增设一批中小城市。做好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分类稳步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通知表示,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有五大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通知表示,要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继续落实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市举家落户,鼓励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要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Ⅱ型大城市不得实行积分落户,有条件城市要进一步降低社保年限要求;Ⅰ型大城市中实行积分落户的要大幅提高社保和居住年限的权重,鼓励取消年度落户数量限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2018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深化“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深化“人钱挂钩、钱随人走”,深化“人地挂钩、以人定地”;不断提升新市民融入城市能力。

  二、提高城市群建设质量

  通知要求,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印发实施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跨省区城市群规划,加快实施长三角、长江中游、成渝、中原、哈长、北部湾等城市群规划,指导省级行政区内城市群规划编制实施;稳步开展都市圈建设;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稳妥有序增设一批中小城市,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推动城市群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率先设市;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

  三、提高城市发展质量

  通知表示,要提升城市经济质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建设绿色人文城市;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通知要求,做好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清除要素下乡各种障碍;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

  五、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

  通知表示,要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开展闲置土地处置试点。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大试点地区改革平台作用。(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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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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