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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洪月被决定逮捕

2021-03-15 18:00:1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5日电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15日消息,日前,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洪月(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洪月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赵洪月简历

  赵洪月,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内蒙古满洲里人,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政工师,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2月至1999年7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驻呼和浩特办事处主任;

  1999年7月至2001年3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实业开发公司副经理;

  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驻京办事处主任;

  2003年12月至2004年9月,任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驻京联络办主任;

  2004年9月至2011年8月,任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8月至2016年5月,任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6年5月开始任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20年7月,据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消息,赵洪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内蒙古自治区监委监察调查。(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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