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1日电 博信股份及董秘胡建凯21日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上交所指出,经查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在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称,“公司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领域业务主要为自有产品的销售与其他品牌智能终端和硬件产品的代理销售。截至2023年末,公司有代理销售华为手机、平板等产品”。相关回复发布后,2024年3月21日公司股价涨停。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午间提交澄清说明公告称,“公司未与华为展开任何形式的合作,仅代理销售部分华为产品,代理销售收入仅占总营业收入的约0.6%,占比极低。”
同时,公告提示公司涉及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所销售的自有产品均为代工生产、不具备生产能力,以及主要业务、生产经营情况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3年业绩预计亏损等风险。
上交所认为,在华为等相关概念处于当前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公司在上证e互动发布经营信息涉及华为,但相关信息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2.1.6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7.5.3条、第7.5.4条等有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胡建凯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胡建凯予以监管警示。
资料显示,博信股份主要从事装备综合服务业务、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以及商品贸易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为风电安装设备、城市基建设备、自有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其他品牌智能终端和硬件产品的代理、建筑工程物资贸易业务。
业绩方面,博信股份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00万元到-4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
二级市场上,博信股份21日涨停收盘,报10.29元,涨幅10.05%,公司最新市值23.67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