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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评级再被点名!证监会:部分证券评级机构违背独立性

2019-03-22 17:20:5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2日电 22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四项内容:证监会完成2018年公司债券业务专项现场检查工作;证监会完成2018年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项现场检查工作;证监会完成2018年证券评级机构现场检查工作;证监会依法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指出,部分证券评级机构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缺失,违背独立性原则开展证券评级业务;评级质量控制不到位,级别上调缺乏客观依据等,其中,大公评级、东方金诚等被点名。

证监会。中新经纬 董湘依摄
证监会。中新经纬 董湘依摄

  证监会依法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广东证监局依法对广东亚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青岛证监局对刘嘉庆基金从业人员未按规定申报证券投资案作出行政处罚,山西证监局对张建五内幕交易“易成新能”案作出行政处罚。吉林证监局对冯铁、管健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对东方汇金期货为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等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完成2018年公司债券业务专项现场检查工作

  证监会部署36家证监局及相关单位对63家证券公司的公司债券业务开展专项现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发现,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合规水平有明显提升,过去检查中常见的制度不健全、承销业务不规范等问题大幅减少,但在尽职调查、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问题依然突出。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证监局已对5家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同期,发行人所属证监局对证券公司开展延伸检查,已对12家机构和4名责任人采取了16项行政监管措施。

  2015年以来,证监会已累计完成对125家次证券公司、437个项目的现场检查工作,对中介机构及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49项。

  证监会完成2018年资产证券化业务专项现场检查工作

  证监会部署36家证监局及相关单位对42家证券公司和21家基金子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专项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合规意识和执业水平稳步提升,但基金子公司尽职调查和存续期管理能力总体偏弱。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尽职调查工作欠独立不充分,对基础资产运行监控不到位,现金流归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等。对存在的问题,各证监局已采取行政监管措施6项。

  自2015年以来,证监会已累计完成对102家次公司、327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现场检查工作,对中介机构及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2项。

  证监会完成2018年证券评级机构现场检查工作

  证监会组织北京、天津、上海、深圳证监局联合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以及交易商协会对7家证券评级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

  检查发现,部分证券评级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缺失,违背独立性原则开展证券评级业务;二是评级质量控制不到位,级别上调缺乏客观依据;三是跟踪评级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关注到受评对象重大变化,跟踪评级启动不及时;四是资产证券化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现金流预测不审慎等。

  根据《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北京证监局依法对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监管措施,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对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监管警示函;上海证监局依法对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监管警示函,对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监管警示函。(中新经纬APP)

(编辑:董湘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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