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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溢多利收函:未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4-03-27 15:36:3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3月27日电 27日,深交所对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溢多利”)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截至2024年2月6日,溢多利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溢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触发“溢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溢多利直至2024年2月8日才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溢利转债”转股价格,并披露《关于不向下修正“溢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同时,溢多利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相关提示性公告。

  监管函称,溢多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请溢多利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官网信息显示,溢多利成立于1991年,总部位于广东省珠海市。目前,公司聚焦生物酶制剂、活性天然产物、动物营养与健康三大主业。

  业绩方面,溢多利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0万元至20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823.20万元。

  对此,溢多利解释称,公司于2022年4月完成医药板块全部股权转让,此次出售股权投资扣除企业所得税后为2022年带来净收益约6000万元,而2023年公司未发生股权出售情形,因此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下降。受下游行业需求不足影响,公司第四季度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全年在前三季度盈利的情况下转为亏损。

  二级市场方面,溢多利3月27日收跌0.93%报5.35元/股,总市值26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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