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宏观>>正文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进口丙酸存在倾销

2024-04-19 10:12:20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4月19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19日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下称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丙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下称《反倾销条例》)规定,2023年7月21日,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2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丙酸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初步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国内丙酸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公告称,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24年4月20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丙酸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商务部称,丙酸是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和有机合成原料,主要用于生产防腐剂、防霉剂、除草剂、医药中间体等,广泛应用在食品、饲料、农药、医药等领域。(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张澍楠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